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基督教要義

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
卷首/未分類|06_第六章:在認識神為創造者時,聖經作為嚮導與教師的必要性

第六章:在認識神為創造者時,聖經作為嚮導與教師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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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神賜給祂的選民一種更佳的幫助,以認識祂自己,即聖經。神從起初便是如此行。
  2. 第一,藉由神諭、異象以及先祖的事工;第二,藉由律法的頒布與先知的宣講。為何宗教教義必須被記錄下來。
  3. 此觀點之證實:一、因我們本性的全然敗壞,使得任何想要認識神的人,都必須求助於神的話語;二、引用詩篇中關於神掌權的經文。
  4. 另一項來自詩篇中明確陳述的證實。最後,引用我們救主的教導。

§1. 因此,儘管那呈現在每個人眼前的光輝——無論是在天上還是在地上——使人的忘恩負義無可推諉,因為神為了使全人類處於同樣的定罪之下,藉著祂的作為向所有人毫無例外地展示了祂神性的鏡子;然而,若要正確地引導我們認識神為創造者,就必須給予另一種更佳的幫助。因此,神並非徒然地加上祂話語的光照,好使祂自己能被認識以至於得救,並將此特權賜給那些祂所喜悅帶入與祂更親近、更熟悉關係的人。因為,神看見人的心思意念如何飄忽不定,找不到確定的安息之所,祂便揀選了猶太人作為特殊的子民,並將他們圍護起來,免得他們像其他人一樣走入歧途。神藉著同樣的方式將我們留在對祂的認識中,這並非徒然,因為若非如此,即使是那些與他人相比似乎站立得穩的人,也會很快跌倒。因為正如老年人或視力有缺陷的人,當一本字體再清晰的書擺在他們面前時,雖然他們察覺到上面寫著什麼,卻幾乎無法辨認出兩個連續的詞,但當藉助眼鏡的幫助時,便能清晰地閱讀;同樣地,聖經將那些直到那時仍混雜在我們心中的神性印象匯集起來,驅散了黑暗,並向我們清晰地展示了真神。因此,當神為了教導教會,不僅僅使用啞巴教師,而是親自張開祂神聖的口時,祂便賜下了一份極其寶貴的禮物;當祂不僅宣告必須敬拜某位神,同時也宣告祂就是那位當受敬拜的神時;當祂不僅教導祂的選民要敬畏神,更顯明祂自己就是那位當受此敬畏的神時,這確實是極大的恩惠。

神從起初對待祂教會的方式,就是以祂的話語作為補充,將這些普遍的證據作為發現祂自己更可靠、更直接的途徑。毫無疑問,正是藉著這種幫助,亞當、挪亞、亞伯拉罕和其他先祖才達到了那種在某種程度上使他們區別於不信者的熟悉認識。我現在所說的,並非指那些使他們提升至永恆福分之盼望的信心特殊教義。在從死入生的過程中,他們必須認識神,不僅是作為創造者,也是作為救贖者;這兩種認識他們確實都是從話語中獲得的。然而,就次序而言,首先給予的認識是使他們認識那位創造並治理世界的神。在此初步認識之後,才加上了那種唯有能使死靈甦醒的更親密的認識,藉此,神不僅被認識為世界的創造者、萬事唯一的作者與安排者,也被認識為中保位格中的救贖者。但由於墮落與本性的敗壞尚未被探討,我現在暫緩對此補救措施的考量(參見《基督教要義》第二卷第六章等)。因此,請讀者記住,我現在並非在論述神與亞伯拉罕子孫所立的聖約,也不是在論述那作為基督根基、使信徒在各時代中與不敬虔的外邦人區別開來的教義分支。我只是在表明,為了學習那些將神(作為世界創造者)與所有虛構神祇區別開來的確據,必須求助於聖經。我們隨後將在適當的時機探討救贖之工。與此同時,儘管我們將引用新約中的許多經文,以及律法和先知書中的一些經文,其中明確提到了基督,但其唯一目的僅在於表明,世界的創造者神在聖經中向我們顯明,祂真實的屬性被闡釋出來,好使我們不至於像在迷宮中一樣,為了尋找某個可疑的神祇而四處徘徊。

§2. 無論神是藉由神諭和異象向先祖啟示祂自己,還是藉由人的工具與事工來暗示他們應當傳遞給後代的事物,毫無疑問,祂所教導之事的確據已牢牢地銘刻在他們心中,使他們確信並知道,他們所學到的事物出自於神,而神總是伴隨著祂的話語給予確定的見證,這遠勝於單純的意見。最終,為了使教義在不斷擴展的同時,其真理能在各個時代存留於世,神喜悅將祂曾託付給先祖的那些神諭,如同記錄在公共檔案中一般。基於此目的,律法被頒布,隨後又加上了先知作為其解釋者。因為雖然律法的用途是多方面的(《基督教要義》第二卷第七、八章),且賦予摩西和所有先知的特殊職分是教導神與人之間和好的方法(因此保羅稱基督為「律法的總結」,Rom. x. 4);但我重申,除了信心與悔改的正確教義(其中基督被顯明為中保)之外,聖經還運用了某些標記與記號,將那位被視為世界創造者與治理者的唯一智慧真神區別出來,從而防止祂與那群虛假的神祇混為一談。因此,當人被安置在這個最榮耀的劇場中,作為神作為的旁觀者時,他理當認真地運用雙眼去觀察,但他特殊的職責是側耳傾聽話語,以便能更好地獲益。因此,那些生在黑暗中的人變得越來越愚鈍,這並不奇怪;因為絕大多數人非但沒有藉由順服地聆聽話語來將自己限制在適當的範圍內,反而以自己的虛妄為傲。如果真宗教要照亮我們,我們的原則必須是:必須從天上的教導開始,若不成為聖經的門徒,任何人都不可能獲得哪怕是最微小部分的正確與健全的教義。因此,當我們敬虔地領受神所喜悅在其中對祂自己所作的見證時,我們便邁出了邁向真知識的第一步。因為不僅是信心——那完全且完美的信心——就連所有對神正確的認識,都源於順服。確實,在這方面,神以獨特的護理在各個時代供應了人類。

§3. 因為如果我們反思人類的心思是多麼容易陷入對神的遺忘,多麼輕易地傾向於各種錯誤,多麼時常執著於設計新的虛構宗教,我們就很容易理解,建立一個教義的儲存庫是何等必要,以確保它不會因人的疏忽而滅亡,不會在錯誤中消失,也不會因人的狂妄自大而腐敗。既然神預見到祂那印刻在宇宙美麗形式上的形象是無效的,並已將話語的幫助賜給所有祂所喜悅有效教導的人,這一點顯而易見,那麼如果我們渴望真誠地默想神,我們也必須遵循這條筆直的道路——我說,我們必須走向話語,在那裡,從祂的作為中所描繪的神的屬性被精確且生動地描述出來;這些作為並非以我們敗壞的判斷來衡量,而是以永恆真理的標準來衡量。正如我剛才所說,如果我們偏離了它,無論我們移動的速度有多快,我們永遠無法到達終點,因為我們已經偏離了航道。我們應當考慮到,神聖面容的光輝——連使徒都宣稱那是人不能靠近的(1 Tim. vi. 16)——對我們而言是一種迷宮,如果沒有話語作為引導我們路徑的線索,這迷宮對我們來說是無法解開的;與其以最快的速度跑在正道之外,不如在正道上跛行。因此,詩篇作者在多次宣告(Ps. xciii. 1-5, xcvi. 1-13, xcvii. 1-12, xcix. 1-9 等)為了使純粹的宗教興盛,迷信必須從世上被根除之後,便引入了「神在掌權」的概念;這個詞所指的並非祂所擁有並在治理自然界萬物時所施展的能力,而是指祂藉以維持其應有至高主權的教義:因為除非對神的真知識被植入人心,否則錯誤永遠無法從人的心中根除。

§4. 因此,同一位先知在提到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手所作的工、晝夜的規律更替宣告祂的威嚴之後,接著提到了話語:「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Ps. xix. 1-9)。因為雖然律法還有其他用途(參見《基督教要義》第二卷第七章第六、十、十二節),但其總意是,它是訓練神兒女的適當學校;那邀請萬國在天上地下觀看祂的呼籲,證明是無效的。同樣的觀點也見於 Ps. xxix. 1-11,詩篇作者在論述神那可怕的聲音——在雷聲、風、雨、旋風與暴風中震動大地,使群山顫抖,折斷香柏樹——之後,總結說:「凡在他殿中的,都稱說他的榮耀」,而不信者對神在空中迴盪的所有話語卻充耳不聞。同樣地,另一篇詩篇在描述海中狂暴的波浪後,如此總結:「你的法度極其確定;耶和華啊,你的殿永稱為聖」(Ps. xciii. 5)。我們救主對撒馬利亞婦人所說的話也有同樣的含義,當時祂告訴她,她的民族和其他所有民族所敬拜的,他們並不知道;而唯有猶太人敬拜真神(John iv. 22)。既然人類的心思因其軟弱,若不藉由神聖的話語來幫助與扶持,就完全無法來到神面前,那麼必然的結果就是,除了猶太人之外,全人類因為在沒有話語的情況下尋求神,都在虛妄與錯誤中勞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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